为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我市按照省组织、编办、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和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和落实乡镇干部待遇工作。
稳定充实乡镇干部队伍。根据编制岗位空缺,结合招考制度规定,对乡镇上报的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计划,一般不作删减,尽量满足乡镇的用人需求。
清理清退违规借调乡镇工作人员。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行为,及时清退各单位以顶岗、抽调、学习、跟班等名义违规长期借调的人员,确保乡镇工作人员在编、在职、在岗。
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规范乡镇工作人员的调动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严格执行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的规定,严格审批乡镇工作人员的调动。
放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按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及时出台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职称评审论文要求、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要求、职称评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和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
严格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严格按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规定,及时做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兑现工作,每月都按时对上月乡镇岗位补贴进行审批、发放,进入常规工作。
通过不断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和落实乡镇干部待遇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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