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2015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次会审会议。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妇联、团市委、州工商局度假区分局、州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根据《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此次申请扶持的微型企业中,通过初审148户,通过会审137户,通过会审的137户微型企业中根据省、州有关限制行业发展精神取消扶持1户微型企业。通过会审的微型企业涉及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服务贸易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类型企业。通过此次会审的微型企业名单已在市政府公开网站和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即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全省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政府给予每户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对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并按规定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扶持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服务窗口领取表格提交申请。
我市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各职能部门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从资金扶持、财税优惠、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促进我市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极大激发了各行业微型企业主的创业热情,增强了企业主壮大企业规模的信心,对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孔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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