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7月1日至11月27日。
二、缴费对象:续保缴费和符合新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三、缴费方式:实行银行存折扣缴方式征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大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到大理市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存入当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缴费金额: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五、缴费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费档次变更并按时足额缴费。
六、咨询电话:大理市社保局(0872)—2126959、2115219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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