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我市召开建立健全洱海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座谈会,广泛征求各级意见和建议,研究讨论大理市建立健全洱海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随着洱海流域城镇化、工业化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洱海保护治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受利益驱使,各种违法占滩、占地、违规建筑、违法排污、酷渔滥捕等行为屡禁不止。由于我市洱海流域综合执法未建立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乡镇职能未充分发挥,执法行为处置不及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致使执法力量整合不足,缺乏有效的协调运转机制,难以将违法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增加了执法成本和难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考察时对洱海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创新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巩固洱海保护治理成果,我市根据州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大理市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施意见,决定组建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成立乡(镇)洱海流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充实整合我市洱海流域执法队伍,强化职责、完善制度、重在落实,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查处及时、监管到位、协作有力的洱海流域综合执法长效机制,使洱海环境资源综合监管全覆盖,真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使各类潜在的违法者“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愿违法”,从根本上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实现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会议听取了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执法的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等情况,参会人员就大理市开展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专题研究和深入探讨,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综合联动执法的法律依据、机构设置、职责划分、行使职权、管理范围、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还实地查看了银桥镇西城尾村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污水收集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副市长李彪主持会议。州市编办、洱管及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和银桥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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