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通过“五举措”着力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极大的鼓励和激发了各行业微型企业自主创业热情和壮大企业规模的信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稳步推进,对壮大大理市经济总量,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大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会审委员会”,主要负责按流程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大理市各行业现有小微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组织各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形式,加大对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承办单位及乡镇到社区和村委会发放宣传资料,工商部门以分局为单位组织辖区个体户集中学习政策文件,并现场解答申办过程中的各项政策。在受理微型企业申请后,按规定时限和政策要求对微型企业进行“三书两证照”、经营场所、投资规模进行现场查验。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换和统一意见,研究、协调、解决培育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截止目前,已通过“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的微型企业达46户,共拔付扶持资金138万元;完成新一轮会审的微型企业113户,已通过会审的微型企业87户,会审公示微型企业41户。 刘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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