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劳务派遣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检查对象是在大理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包括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市外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未取得《许可证》但仍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检查围绕劳务派遣单位:2013年7月1日以后,劳务派遣单位落实《云南省规范劳务派遣实施办法》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务派遣协议签定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保障情况;市外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情况。而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检查该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数量占用工总数的比例情况;用工单位退回被派劳动者的情况;用工单位执行劳动报酬分配的情况;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的情况。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清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的底数,依法及时整治违规违法经营劳务派遣的行为,有效促进就业、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理顺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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