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辖区摩托车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摩托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非法飙车、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驾驶套牌摩托车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区域。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辖区特点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整治方案,同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及以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村道及供社会车辆通行的居民住宅小区、商业街区通道为重点整治区域。
强化路面查控,坚决打击“涉摩”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大凤路、大丽路、环海路、乡镇案件高发等重点路段增设临时检查点,加大街面的巡逻力度和密度,采取突击检查,流动巡逻、定点执勤与联勤联动相结合等灵活多变的方式,对可疑人员、车辆展开严格的公开盘查检查,重点对大功率摩托车无牌无证,外地牌照、遮挡牌照、前后号牌不一以及两人以上驾乘摩托车等情况的检查,切实做到“逢疑必查”,及时发现和查获可疑人员。
严格执法管理,扩大整治战果。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缉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实施上限处罚,用记分、拘留、扣车、吊销驾驶证等法律手段严处违法,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实施合并处罚,累计记分,形成严管态势。对查获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对查获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未构成犯罪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查获的无证驾驶摩托车追逐竞驶的,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查获涉嫌走私、盗抢的非法车辆和违法人员,迅速移交治安、刑侦等部门,深挖线索,扩大战果。同时,对社会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要组织优势警力实行专案侦查,全力攻坚侦破。
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摩托车非法飙车、涉牌涉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和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对查获的摩托车非法飙车典型违法案件要通过报纸、电视进行曝光,切实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同时紧紧依托交警大队微信平台、官方微博、户外信息提示板等媒介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
刘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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