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我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各方对今后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意见和建议,并聘任了23名专职仲裁员和15名兼职仲裁员。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我市人社、编办、财政、教育等十四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仲裁委成立三年多来,为更好地维护全市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调节仲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仲裁委2012年处理案件24件,争议涉案金额51.92万元,2013年处理案件49件,涉案金额106.69万元,2014年处理案件74件,争议涉案金额241.7万元。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市仲裁委坚持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办案质量,普及劳动法规”为根本目标,秉承“重调解,慎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理念,将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的原则作为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作的首要原则,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在具体办案时,实行办案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仲裁办案规则及流程,规范仲裁裁决(调解)书格式及用语,强化仲裁时限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仲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逐步规范档案,相关工作制度日渐完善,不断提高档案归档整理及管理能力水平。
会上,我市为聘请的仲裁员发放聘书,通过聘请仲裁员,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工会工作者、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着力维护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记者 李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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