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大理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维护好广大被征地人员的权益。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全面提高保障标准、扩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调整对象分别为,从2015年1月1日起,按自愿参保原则,土地完全被征用时凡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的农村在册人员,列为参保对象;2008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土地完全被征用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员和原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及时参保缴费的人员列为参保对象;从2015年1月1日起,大理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60周岁以上人员领取待遇,达不到统筹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统筹账户资金予以补足领取待遇。
通过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参保缴费标准、领取待遇标准等各项举措。进一步扩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向与中央、省、州一致的规范化、标准化新台阶,实现了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办实事,使群众工作“零遗漏”,较好的推动了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目标。
何 鸫 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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