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州、市旅游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对宾馆、酒店、旅行社、景区景点、购物店的安全生产、履行旅游合同、导游和旅游车辆的资质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游客在大理明明白白消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和《大理州旅游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州、市旅游部门对旅行社在组织一日游活动中,旅游合同签订的规范完整、导游及车辆资质、散客经营网点证照是否齐全,宾馆、酒店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是否规范,景区景点的旅游投诉受理、导游行程单及旅游保险情况,购物店的进货渠道、货品是否经过检验等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州市旅游部门现场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记者 杨 辉 摄影报道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