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杨某在交通事故中落下残疾,由于与丈夫离异多年,并且有一个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就很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过法院审理,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被告张某、李某负有主要责任,需赔偿原告杨某各项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却没有履行义务,依当事人申请,市法院受理此案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没有稳定工作,平日游手好闲,生活十分困难;李某在不久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家里财产也早因其吃喝玩乐和赌博被挥霍一空。两名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此时原告杨某也因身体残疾失去了原有工作,当得知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赔偿款时,杨某一家陷入了无奈和绝望之中。
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及时将这一案件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局迅速讨论通过了对杨某的司法救助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成功为杨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款2万元。
当杨某领到这笔救助款时,她拉着执行法官的手,眼里流出了激动的泪水。为切实解决杨某今后的生活困难问题,市法院执行局一行又多次前往杨某所在乡镇和村委会,多方协调解决杨某今后的生活安置问题。 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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