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5年3月5
星期四 第335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市委统战部“五结合”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市苍保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村民失信领取补偿款市法院巧执行速结案 图片新闻 银苍社区五措并举抓实党建为民服务促和谐 巡逻路遇迷路老人民警助其安全回家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村民失信领取补偿款市法院巧执行速结案

2015 年 03 月 05 日 星期四 阅读:14

2009年4月20日,杨某与大理市凤仪镇乐和村九户村民签订了一份《租地协议书》,租用该九户村民水淹田十年用以堆放加工及销售沙石料,随后杨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青苗费、复耕费及前五年的租金。2014年2月,其中八户村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该八户村民违反合同约定领取了本该由原告杨某领取的复耕费及青苗费共计四万余元。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八户村民中仅有一户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在向其余七户村民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向申请人、村委会初步了解情况,得知未履行判决的七户村民均为同村亲属关系。办案法官立足当地长者说话分量重的事实,不厌其烦地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与家中长者释法说理,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之后有三户被执行人及时地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将执行款主动交到了法院。然而因为涉及利益金额较大,余下四户村民对抗情绪较为强烈,经过进一步分析案情,法院执行局决定前往乐和村对抵抗情绪较强的董某采取强制措施。这一做法对其他被执行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四户被执行人于当日将案款交到了法院。自此,市法院仅用12天时间就及时执结了这七件执行案件,将案款交到了申请人手中,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周先勇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