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5年2月11
星期三 第324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市法院少年庭“圆桌审判”寓教于情 80后白族作家又凡微电影《两个人的大理》首映 图片说明 市工信局积极开展勤政廉政承诺活动 以基层干部为重点 抓好监管 构建坚实堡垒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市法院少年庭“圆桌审判”寓教于情

2015 年 02 月 11 日 星期三 阅读:18

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对未成年被告人自某犯盗窃罪一案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了审理。这是大理市法院开展“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又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收到了良好效果。

“圆桌审判”不同于传统庄严肃穆的法庭审判,是以法官、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等围桌而坐的方式开展庭审,能够缓解严肃、紧张的法庭审理气氛,从而有效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与抵触心理,达到更好的“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自某初中毕业后因厌学而辍学,后到下关打工,2014年5月,因一时贪念,自某在大理市某酒吧内将被害人赵某正在充电的手机盗走,赵某报警后,自某于同年6月在其居住的出租房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自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赃。

在庭审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自某和法官、公诉人、指定辩护人以及自己的父母围坐在一张“圆桌”旁,法官引导其认识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对其耐心说服教育。自某的父母规劝自某要敢于认错,重新做人,并表示平时忙于打工对孩子疏于管教,今后会严加管束。法庭上,自某承认了错误,对给父母和他人造成的伤害表示了悔意,并表示要好好做人。法庭最终根据自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判处其罚金2000元。

2014年以来,大理市法院少年法庭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承诺,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进行“圆桌审判”、心贴心开展回访活动等,减轻其接受教育、改造的抗拒性,促使其更好地认罪悔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赵颖姝 摄影报道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