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和履行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近日,由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卫生和医保中心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辖区内31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和13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2014年医保服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考核采取自检自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实行综合评分方法考核。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标准按照《2014年度大理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住院患者自付率、平均住院日、年度内住院人次增长率、年度内重复住院率、检查检验费用占比、理疗占比、特慢病准入把关情况等16个方面;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内容为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套取现金等情况,以及上传数据与内部系统是否一致、药品管理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11个方面。考核过程中,被考核机构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向相关负责人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考核组。
通过检查考核,强化了我市“两定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医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了“两定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和履行服务协议的自觉性,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陈跃峰 赵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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