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以案件查办为重点,注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支持到位、保障到位、惩治到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支持到位。市委及各级党委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部署,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支持市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31个,保留18个。
保障到位。在市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千方百计筹集资金1300万元,用于加快推进大理州市办案中心建设,用具体措施改善提升案件查办条件,用实际行动支持纪检工作,做好纪检监察部门的“主心骨”和办案部门的坚强后盾,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惩治到位。按照省纪委“九个严禁”规定的“四个不放过”要求,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和完善了常委包案制度、线索初核联动制度、执纪执法机关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制度,实现了有人办、有案办的良好工作局面,主业更加凸显。受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7件,经初查后立案案件35件39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7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4.09万元;审结各类违纪案件39件42人,给予党纪处分36人,政纪处分8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人,按规定办理了10起政纪解除案件和7起恢复党员权利案件。
市纪委宣教室 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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