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效预防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劳动监察,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工作中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零距离”、农民工工资“零拖欠”为目标,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规范用工、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进行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对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根据定期报送工资支付情况针对性督查。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工资发放。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设立了对拖欠工资行为的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待投诉,收集农民工欠薪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深入实地采取查阅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财务账簿,直接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一步督促。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制度,切实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有效保障了网格内劳动者和企业各项权益落实。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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