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综合性、关联性强的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近年来,我市对客栈、不合理低价旅游、职工技能技术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让大理旅游再上一个档次,成为展现大理魅力的对外窗口,推动经济发展。
规范管理客栈散乱现象
随着大理旅游二次创业的不断推进,尤其在环洱海景观公路建成通车后,旅游客栈在大理旅游快速前进的步伐中悄然崛起,成为大理旅游的新亮点和新名片。
据不完全统计,大理的各类旅游客栈已有数千家。这些休闲度假功能突出、风格特色各异的小型精品客栈和特色客栈促进了大理旅游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特色和精品已成为大理旅游客栈发展的双翼。但是客栈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违法建设、无证经营、经营行为不规范、行业管理服务滞后、布局不合理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理旅游客栈良性发展。为积极促进旅游客栈良性有序发展,维护大理良好旅游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市旅游部门牵头,我市制定出台旅游客栈管理服务统一规范,促进大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整治不合理低价旅游 2014年9月,全市召开整治以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积极部署我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及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整治重点包含三大方面:整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其中包含旅行社广告宣传和产品报价中的不合理低价、组团社以不合理低价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地接社以不合理低价与组团社签订委托合同等方面;整治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包含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低价倾销,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车船及娱乐等企业以低于成本价向旅行社提供产品;整治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整治中,市旅游、物价、工商、质检、地税等部门围绕专项行动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跨行政职能的重点案件进行联合办案、联合查处。同时建立健全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规、多次被投诉,且违法违规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大理旅游形象的企业和人员一次性清除出旅游行业,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大理旅游良好形象。
提升行业职工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旅游服务水平,2014年,全市各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导游服务、客房服务、中餐摆台等比赛,旅游行业职工同台竞技,相互学习。通过比赛,参赛选手展示了才艺,提高了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我市旅游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风采。参加比赛的苍山饭店员工杨家泰认为,比赛给了自己展示技能的机会,对于提高服务行业职工的工作技能有很大帮助。
通过比赛,促进了大理旅游行业职工技能提升,树立大理文明旅游、规范服务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门类齐全、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旅游人才队伍,为大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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