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紧紧围绕争创先进“平安市”的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找准创城工作与平安建设的结合点,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良好的治安环境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强有力的保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高度重视、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2014年,市委、市政府与市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共132家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二级签责1800余家,有力推动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平安出行、平安机场、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创建活动,推进“平安细胞”工程,构建平安创建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社、进街面、进单位、进校园、进医院、进工地等“多进多创”的平安创建格局。
坚持“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的理念,我市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市辖区村(社区)均已创建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创建达标国家级1个、省级2个、州级23个)。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全市10万多在校中小学生开设法制教育课,28万余人不同程度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全民普法率达97%以上,公民学法、知法、用法蔚然成风。同时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严打整治常抓不懈,创造安定的治安环境。对重点行业领域、校园周边秩序、交通安全、火灾防控等进行集中整治,打击违法犯罪;对汽车客运站、飞机场、火车站、大理港等8个重点区域进行强化性督导检查,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服务、氛围营造等进行强力推进和扎实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为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我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以“智慧大理”建设为契机,推动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进程。启动实施第一阶段“平安大理”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智慧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713万元建成满足总体规划要求的云计算中心,完成满足首期1043个监控探头高清改造任务。不断完善“大调解”格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已形成纵向以市、乡(镇、区)和村(居)、组四级调解组织,横向为专业部门、行业系统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网格化大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2014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718件,调解成功12948件,调解成功率94.3%。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市村(社区)推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建立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基层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推行“6995十户联防”工作,目前已将近4000户村民纳入“十户联防信息平台”。推进“四位一体”社区警务工作,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窗口”,在村委会建立社区民警接待日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和案件发生。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全市共设立53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所、点”,完善特殊群体管理,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
同时,不断深化见义勇为工作,迄今为止,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累积基金398多万元,共表彰奖励501名见义勇为公民、27个见义勇为先进集(群)体,进一步凝聚正能量,提升城市文明素质。
通过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我市积极营造和谐有序、文明法治社会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的根基,实现平安建设与文明创建互动双赢,全市持续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据市统计局全市公共安全感调查,公众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为99.25%,社会环境安全感为99.5%。
记者 陈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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