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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
星期一 第2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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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应“互敬互爱”

□ 作者 ○杨世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一 阅读:16

近日,据报载,某市的公交车上,有个年轻的女子主动给上车的孕妇让座,但孕妇毫不客气地接受,且连一句“谢谢”之类的话都不作回应,让座的女乘客用计将座位拿了回来,让孕妇尬尴不已。

读罢新闻,令人感慨。多少年来,当遇到公交车上座位紧缺时,大家都在倡导“年轻的礼让年老的,健康的礼让残疾的,体壮的礼让体弱(孕妇)的”,有的公交车上还设置了“老年人”、“残疾人”或“孕妇”专座,让全社会都弘扬“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但毕竟是“倡导”,是道德范畴,是靠个人自觉完成的,不是法定义务,也不是强制执行的。乘客让座是善意和爱心的表现,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我先上来坐着,你付费,我也付费,座位又是“公”的,我凭什么让自己站着受苦,让你坐着舒服呢?

尽管是这样,乘客大都积极响应“倡导”,自觉礼让座位的,像前文提到的那位女青年都主动让座于孕妇。遗憾的是获得“爱心”的孕妇却一声不吭,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使让座的女青年深感心寒而心生一计收回了“爱心”,召回了座位。假如当时孕妇随口一声“谢谢!”,她献出的爱心得到应有的尊重,我想那女青年宁愿站着受苦也会乐意的。因此,我建议公交车上,无论是老者、孕妇,还是残疾人,当接受别人让座的“爱心”时,别忘了说声“谢谢!”以免像那位孕妇一样尬尴。

乘客之间应“互敬互爱”,那创建和谐公交,文明公交的步伐才走得又快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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