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市村民小组党支部试行“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的通知》,学习推广大理镇阳和村南五里桥党支部经验,在全市农村党支部试行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
近几年来,为切实解决农村党支部“无场所议事”的难题,我市先后投入建设资金9000多万元,在全州率先实现全市517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全覆盖。为切实解决部分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成后无人值守、“铁将军”把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南五里桥党支部先行先试,探索实行了“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在活动场所管理中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活动场所真正成为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服务党员群众的“窗口”。
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主要按照“四个三”工作原则,在工作时间由党员到活动场所义务值班,在管理活动场所的同时接待群众来访,答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和困难,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让群众“不出村、不上访”便可反映和解决问题。明确“三定”。按照“定人、定时、定点”的原则,规定轮流值班党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值班人员必须在党支部活动场所党员值班室值班,如有特殊事情需临时离开,应注明工作去向,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实现“三有”。有党员值班表和联系方式,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及时与值班党员沟通;有专用记录本,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结果认真进行登记,做到全程有迹可查;有桌椅茶水,确保值班党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落实“三职责”。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办公楼卫生保洁、文件资料规范归档及活动场所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群众提供政策、村务咨询,做好各项代办服务;处理突发事、急难事,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置。
农村党支部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把管好用好农村党支部活动场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联系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政策宣传、便民惠民服务和文化娱乐综合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存在感、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密切了党员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树立了基层党组织的良好形象。
杨仁熙 杨 洲 王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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