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始终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百姓敏感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民生问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监督、考核方法不断健全完善,实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相互促进。
率先垂范,做到以上率下。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凡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案件查办,都坚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份内事”,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1至11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200多堂,开展廉政谈话800余人次,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700余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理清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市委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党委(党组)书记以及班子成员分类签责,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层层签订责任书,构筑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
专题汇报,做到心中有数。市委常委会6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观看落实主体责任电教片120余场次;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亲自授课,同时安排2个市级部门、3个乡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交流发言。市委主要领导与全体市级领导、部分市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开展廉政谈话400多人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采取多种形式,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下级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18次。
强化约谈,做到责任在心。为进一步促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主动约谈“两区一委”、乡(镇)和市直部门“一把手”24人,督促“一把手”担责、尽责、负责,敢作为、勇担当,做到责任在心。
严格考核,做到督促有力。坚持市级领导带队负责,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提问、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市96个签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2014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考核组跟踪落实反馈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推动责任制落到实处。
突出运用,做到追究到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坚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审定考核结果,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程序追责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今年初,对2013年考核为“优秀”的29家单位、49名干部以及63家合格单位进行奖励,兑现责任制奖金52.65万元;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和2名领导干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员年度评先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3家单位的6名党政主要领导及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进行整改情况回访,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同时,发挥考核实效,将年度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在干部调整、评先评优时,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使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 市纪委宣教室 党风室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