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调整和方便群众及企业的有关工作办事流程,创新工作调整两项业务申办流程。
从2014年4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需再到局机关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查登记和审批备案的程序。一类是参保职工新办人员可持医院、单位或社区加盖公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审批表、医保手册(社会保障卡)、申报疾病相关的临床、检查、检验资料;二类是续办人员持原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就医证”及医院、单位或社区加盖公章的复审表(其中新增加病种人员提供手续与新办人员一致)。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市医保中心将按“一站式”的方式为参保职工办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证”。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每周一次将办理的职工医保特殊病慢性病申办人员的所有审查登记有关材料,统一报局机关社会保险科审批备案。通过简化参保人到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审批备案程序,变参保办事人员“往返跑”为工作人员“往返跑”。
从2014年9月起,机关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在大理市就业局增设服务窗口,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登记服务工作,合同登记结束企业经办人可以直接到市社保保险局、市就业局、市医保中心申报、变更参保职工有关信息等工作,减少企业经办人先到局机关登记,后再到政务服务中心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办理参保职工有关信息。创新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累计为全市1508家用工单位,6.58万名劳动者,依法进行了劳动合同签订登记服务,合同签订率达96%。
通过创新工作调整两项申办流程,市人社局真正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办实事,使群众工作“零遗漏”,同时有效的解决了全市特殊病慢性病参保职工17500多名和全市3800多户企业经办人“往返跑”的问题,较好的提高了市人社系统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使广大参保职工、企业对人社部门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何 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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