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教育局召开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省、州、市属各学校的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措施,推进达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我市作为二类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市),需在2014年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通过规范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业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合理运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市民文化素质,强化城市软件实力及内涵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塑造旅游城市良好形象,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15年4月对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进行验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除了负责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外,将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并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和招聘录用的一项条件。牵头负责全市学校的语言规范工作,组织学校教师参与市语委举办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使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提高对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制定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制度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学校的标牌、黑板报、教师板书和书写用语的用字情况,规范学校和教师的用字工作,确保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记者 杨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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