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以来,银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司法所联同各村委会共同开展了以“为村民解答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指点生活细节上的迷津”为主题的法律服务进村组“坐班”试点活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欢迎。
银桥镇法律服务进村组“坐班”试点活动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以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为主体,在每个村委会“坐班”一至两周,对村委会所属自然村内村民反映的法律问题进行义务援助解答及普法宣传,同时将司法所的基本情况、工作人员业务专长、联系方式等印制成律师法律服务卡,发放给村民,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咨询。
11月6日上午9时,当银桥镇法律服务进村组“坐班”工作人员走进阳波村委会时,十几名早早等候在现场的村民纷纷涌上前来。家住富美邑村的张大爷首先提问:“我姑娘嫁出去好几年了,去年离婚后回来了,她的农田地怎么办?”镇司法所所长陈静解答说:“老大爷,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在我镇内比较普遍。由于您姑娘嫁出去后村里并没有收回她原有的地,她回来后,仍然耕种她原来的那份农田地。”另一来访村民问道:“我们全家现在居住在昆明,今年回来时发现邻居家把我家出入的唯一通道用围墙堵死了,多次协商无果,不知怎么解决。”副书记杨晶说:“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先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解调;二是如果调解行不通,就走法律途径解决。”一上午,其他来访者在“坐班”工作人员的讲解和帮助下,都得到了有效法律意见,高高兴兴回家了。
据统计,在历时两个多月的法律服务进村组“坐班”活动中,银桥镇共接访婚姻问题、财产问题、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涉法问题107个。法律服务“坐班”工作人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给予咨询的村民详尽的解答,让他们怀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银桥镇党委书记赵永祥表示,举办法律服务进村组“坐班”试点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让更多困难群众懂得法律、打得起“官司”,全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三调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增强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赵志斌 陈 静 李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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