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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
星期二 第2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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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镇居民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通告

2014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二 阅读:15

大理市辖区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根据省、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大理市医保中心将于2014年11月3日起开始办理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时间

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2月26日止。

二、征缴地点

大理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楼东二楼)。

三、征缴标准及相关事项

1、所有参保居民(包括新生儿、在校学生、成年人、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等),携带《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特殊群体(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先由本人全额自行缴费,再由民政部门将定额资助部分,通过银行打入到本人的低保金帐户或个人指定帐户。

3、新参保人员一律先到所属社区登记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特此通告

大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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