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辖区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根据省、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大理市医保中心将于2014年11月3日起开始办理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时间
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2月26日止。
二、征缴地点
大理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楼东二楼)。
三、征缴标准及相关事项
1、所有参保居民(包括新生儿、在校学生、成年人、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等),携带《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特殊群体(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先由本人全额自行缴费,再由民政部门将定额资助部分,通过银行打入到本人的低保金帐户或个人指定帐户。
3、新参保人员一律先到所属社区登记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特此通告
大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3日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