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多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名单附后)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下列社会组织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本机关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及电话:大理市下关镇天池路大理市民政局 2254409
大理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20日
社会组织名单
大理市下关镇智成青少年发展中心
大理市云宇人工养蝎技术指导中心
大理市天宝民族药研究所
大理市诚信酒店发展服务中心
大理市爱鸟协会
大理市食用菌协会
大理市点苍山电脑培训中心
大理市杰高电脑培训中心
大理市星光幼儿园
大理市中意教育培训中心
大理市桂兰幼儿园
大理市勘测规划学会
大理市大理石文化学会
大理市摄影家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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