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2年10月24日成立以来,依法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与调处工作,取得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更加专业化、法制化、规范化,对提高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调解为主,仲裁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公正地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与调处工作,完全改善以往案件办理和行政监管混合的局面,切实解决新时期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帮助用工主体完善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企业薪酬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保障。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7件,其中庭外调解17件,开庭审理72件,不符合审理受理18件,审理结案率达100%,共涉及131名劳动者,追回197.29万元。对于所受理的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切实维护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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