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9月25日,市法院喜洲法庭开展“庭审走进群众”阳光司法活动。喜洲法庭全体干警来到原被告所在地石岭村,就地审理原告赵某华、李某妹诉被告赵某保等四人健康权纠纷一案。
2014年2月11日,本有亲戚关系的赵某华与赵某保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因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先后两次在石岭村委会门口及原告家中发生打斗,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湾桥派出所调解未果,二原告诉至大理市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共15000元。
在此次庭审中,被告赵某保等四人受教育程度低,很多时候难以理解法官所问的问题,导致庭审一度难以继续。审判长当即采用白族话与被告进行交流,用被告听得懂的语言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具体含义,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人员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认真审查证据,有条不紊地查实案件事实。经过评议,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并开展了判后答疑,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人民调解员对法庭审理给予了赞扬,认为此次阳光司法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辨法析理,为人民调解员今后调解类似案件提供依据和介绍方法,起到了一举两得的作用。
蒋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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