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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8
星期四 第2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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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工作意外中毒防范措施

2014 年 09 月 18 日 星期四 阅读:15

随着我市“三清洁”活动的开展,以灭鼠工作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也在有序进行。由于灭鼠工作中使用有毒化学药物,为避免灭鼠工作中发现人员意外中毒现象,请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市民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鼠药管理

(一)加强鼠药销售市场管理,各单位和群众均应购买全国爱卫会核准的高效低毒灭鼠药物,严禁使用含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的急性剧毒类灭鼠药(毒鼠强)。

(二)灭鼠药应指定专人负责,须有明显标签,包装完好和密闭,尽量设专库或专柜保管,不能和食物、饲料混放,储存在远离儿童、家畜及鸟类的地方。

(三)制备毒饵时须称量准确,不撒落在地面上;染毒与未染毒的物品严格分开;加工、粉碎和制备毒饵所用的工具、容器、分装及投药器材,应注明有“毒”字样;操作过程中不进食,不饮水,不吸烟,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在附近观看,不拿毒药开玩笑。

(四)操作后洗手洗脸,必要时更换衣服。凡染毒用具须妥善处理。清洗这些用具的污水要倒入远离水井的新挖坑内深埋,不倾倒在草地、垃圾和粪便上,以免遗害畜禽。按规定用量投放毒饵,不能赤手接触;投熏蒸剂时,应站在上风头。投毒后剩余的毒饵,不论多少一律交回,集中处理,不能私自存留。

(五)投放毒饵时要将其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在地上离开远走。临时盛装毒饵的用具,用后要妥善处理。突击灭鼠后剩余的毒饵,如以后不再使用,要挖坑深埋,严禁倒入粪坑或垃圾堆上。

(六)凡中毒死亡的禽畜,除剥皮外,其余部分深埋,严禁食用。投毒期间死因不明的家野禽畜,一律禁止食用。

(七)白色固体灭鼠药、制成毒饵后药色不显的以及无色液体灭鼠药除应有标签外,必须加入适当的警告色。对禽畜毒力较大的灭鼠药,毒饵配制浓度、每洞投药量必须掌握准确,并应设法减少毒饵投放量。必要时,大块的毒饵可投人洞内,以减少人、畜中毒的机会。

(八)野外投放毒饵后,应禁牧5天至10天;居民点投放毒饵可夜放晨收,除非需要,应在数天后全部收回,集中处理。家庭屋内灭鼠期间,应保存好食品、饲料,盖好水源,管理好禽、畜,照顾好幼儿。

(九)在投毒后的适当时间,若地面上鼠尸较多,必须严格禁止牲畜进入,以防止牛、羊、猪等取食鼠尸引起二次中毒。必要时,应组织人员收集和掩埋鼠尸,然后放牧。

二、做好中毒急救准备

使用灭鼠药前,有关卫生人员要熟悉本药的急救方法,准备必要的药品和器材。要掌握最有效的解毒药,还要熟知用药禁忌。急救药品、器材应尽可能发到基层卫生单位或指定医疗点,一旦发现有人中毒,立即进行急救。

三、中毒处理

目前在市场上使用的灭鼠剂主要有:杀鼠灵、杀鼠迷、敌鼠钠盐、氯敌鼠、溴敌隆、杀它仗和大隆等。

中毒症状

小剂量中毒一般没有症状。大剂量中毒患者会出现血尿、鼻出血、皮下血肿、牙龈出血和沥青样便,腹痛和背痛。晚期患者有贫血虚弱和肾绞痛的症状。

临床处理

1.误食量很小,仅几克毒饵,又没有肝病或血液病既往史的患者(包括小孩),一般可不作处理。但对误食毒饵量较大或既往史不详的患者,应给予维生素K1做保护性治疗。必须注意,只能用维生素K1,维生素K2和维生素K3均无效。口服量:成人15—25毫克,儿童(12岁以下)5—10毫克;肌肉注射:成人5—10毫克,儿童1—5毫克。对敌鼠钠盐和第二代抗凝血剂大隆和溴敌隆等毒饵,即使误食量很小,也要住院观察4—5天。

2.对2—3小时前误食大量毒饵的患者,应测定血浆凝血酶原时间,以确定中毒严重的程度。若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肌肉注射维生素K1,成人5—10毫克,儿童1—5毫克。24小时后再测凝血酶原时间。若未见缩短,继续肌肉注射维生素K1,药量同前。

3.对出现症状并伴有低凝血酶原血症的患者,每日肌肉注射维生素K1,成人25毫克,儿童0.6毫克/公斤体重,直到出血症状停止为止。对出血严重,肌肉注射会引起血肿的患者,可采取静脉点滴维生素K1。通常给药后3—6小时可控制出血症状。最好同时辅以输全血或血浆。每6—12小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估计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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