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1日召开的大理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达到人均45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提高到90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360元。同时,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扩大受益面和提升受益水平。
根据省卫生厅的相关要求,与2014年相比,2015年的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50元,参合群众按人均9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资金,与去年相比提高了30元,同时,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了40元。会议要求,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要继续稳定在96%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参合率达到100%的目标。新农合筹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筹资阶段(201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要边宣传发动、边收缴资金,确保在12月20日前完成绝大部分筹资任务;第二阶段为信息录入和发证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31日),确保群众明年看病就医不受影响;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月1日至3月10日),分析总结筹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各县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按时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和配合乡镇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与筹资工作;县市合管办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促检查、人员培训、票据和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杜绝把筹资责任完全推给村医,杜绝任何形式的垫资行为,杜绝“重筹资、轻监管”现象,杜绝重复参合现象,农转城人员可以尊重其参合选择权,但决不允许同一个人既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又参加新农合,两者只能选其一。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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