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要求,市司法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大理建设。
我市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镇(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村(居)调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作用,认真推行“五个规范”,即规范设置层级、机构名称、管理体制、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实行“六统一”大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即统一排查受理、分流调处、跟踪督办、验收考核、补助经费、整理归档;强化“六道防线”建设,从组级、村级、镇(乡)级调处防线、行业调处防线、市级分管领导防线到市主要领导防线;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大理市大调解中心共调解民间纠纷4910件,调解成功466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为创造美丽幸福新大理营造了良好的和谐环境。 胡金祥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