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将省、州纪委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相关文件转发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中秋国庆期间“八个严禁”要求。
“八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同时,我市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杜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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