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凤仪司法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活动,组织辖区内近百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各自所在村委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年初,凤仪司法所针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多、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在各村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指定各村委会调解主任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协助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三清洁”的长效机制。开展“三清洁”活动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提前数日联系矫正对象,并确定好开展“三清洁”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在活动中,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和他们交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目前的生活状况。活动进行完毕后,社区矫正对象填写好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表,由志愿者签字认可后,交司法所备案。司法所工作人员随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三清洁”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凤仪司法所把参加“三清洁”活动、参与社会管理与思想汇报等矫正措施紧紧的结合起来,多种形式重塑特殊人群的心理,鼓起他们生活、工作的信心。把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三清洁”活动常态化,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公益意识和服务意识,而且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对促进他们自觉矫正好逸恶劳的主观恶习,养成守法向善的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邱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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