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更好地为医疗保险参保者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向社会各界聘请了28名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
实施聘请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法,有利于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监控和管理,为参保患者在看病就医时提供了方便,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各项制度的运行,切实提升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医保中心通过对义务监督员进行政策培训、业务知识考核、发放聘书等形式,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政策,确保义务监督员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运行。
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上岗后,将对我市各个医疗保险管理环节进行监督,对市辖区内定点医院、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服务协议,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参保者就医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在医疗服务、就医、购药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医保中心;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法规,积极鼓励参保;对医保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效率及执行各项医疗保险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广泛征求收集参保者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推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陈跃峰 赵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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