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深入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和促进居民就业。
自2012年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全市小微企业呈现出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竞争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态势。截止今年6月,全市有小微企业4167户,占全市内资企业数的92.85%;从业人员54758人,占全市内资企业从业人员的76.8%;注册资金118.58亿元,占全市内资企业的65.72%。此外,全市有个体工商户27122户,从业人员56549人,资金数额16.75亿元。
为实施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工信委会同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金融办制定了《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全省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政府给予每户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对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补偿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并按规定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扶持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
据悉,今年我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计划数为450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服务窗口领取表格提交申请。孔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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