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我市召开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朝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团结拼搏、奋力冲刺。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褚中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褚中志强调,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规格最高、要求最严、难度最大的城市评比活动。自2004年以来,我市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实践科学发展的载体、提升市民素质的途径、加强城市管理的抓手、造福人民群众的实事,不懈努力,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发生了质的改善,市民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的满意度全面提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褚中志要求,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心协力,争分夺秒,全力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当前特别要抓住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三清洁”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保护苍山、保护洱海”等雷锋志愿服务;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虚假广告、部分公共环境脏乱差和交通拥堵、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打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稳定的环境,让群众共享创建成果;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层层进行深入宣传动员,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人心,在全市上下形成万众一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文明办、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创建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和内容,进一步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对必须达标且难度较大的指标要实行定领导、定投入、定班子、定措施、定时限的“五定”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市督查委员会要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创建迎检工作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任务分工和会议部署,切实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创建工作中,以优异成绩通过创建测评检查,为我市早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会上,市委副书记陈东发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启红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二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三批市级文明社区、第十五批文明市民、第五批文明市民标兵的决定》;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文广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大理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和大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大理市第二届“美德少年”的决定》;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叶永新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要求。会议还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杜涛,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张剑萍,市委副书记、海开委常务副主任杨晓,市政协主席薛伟民等领导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李锦芳 摄影 罗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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