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公共交通设施的完善、市场管理的规范、经营服务的文明等,都直接关系着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公交优先、文明出行就是落实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和好事。当前,我市正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展示公共交通建设成果,树立公交系统新形象,有利于引导市民树立现代文明城市公交优先的交通出行理念。从今日起,本报推出“文明大理·公交优先”有奖征文栏目,敬请关注。
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目前大理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已达到35%左右,公交的职能效益已深深融入到全市人民的工作、生活之中。但随着大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限的公共交通资源与人民群众丰富的出行需求之间矛盾日益凸显,公交优先已成为大理市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热点问题。
一、人民政府在践行公交优先战略中的定位和责任
1、明确公交优先定位,树立公交优先意识。大理市政府在“十二五”规划报告中对公交的发展提出了“两定”:确定发展公共交通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确定公共交通是民生工程的社会公益性定位。所以我们要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来研究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重大意义,发挥大理的滇西中心城市功能,带动滇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2、公交规划布局优先。根据大理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本着发展公交优先的原则,在公交建设用地等规划上予以优先划拨,并在大理市项目建设时,将城市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与城市总体规划与建设实行同步,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
3、公交财税扶持优先。截止目前,大理公交已办理各类免费乘车证卡76000多张,此外,大理公交企业还承担了现役军人免费乘车和多项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公交企业在经营成本不断增加、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仍然坚决执行政府惠民政策,让大理市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对此,《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大理公交企业长期处于政策性亏损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未给予公交企业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政府应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燃油价补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公交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4、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在大理市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公交优先车道、确定信号优先范围、允许公交车借道行驶,逐步形成公交优先通行网络,增加公交优先通行管理设施投入,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严禁其他车辆占用公交站点,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公交优先车道的监控和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路权优先可逐步提高公交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
5、鼓励智能交通建设发展。目前,大理市正在创建“智慧城市”,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应用,对此项工作的资金安排,大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优先考虑。
6、允许公交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根据大理市财政扶持公交的实际情况,政府应当考虑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这样既减轻了大理市的财政负担,又能促进公交企业得以长足发展,使公交企业能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承担社会责任。
二、社会各界对公交优先的执行和帮助。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用点点滴滴的文明言行来做一名公交优先的践行者,爱护公交设施、不与公交车抢道、尊重公交司乘人员,使公交优先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公交企业对公交优先的担当和促进。虽然大理公交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但一个切切实实的真理,就是只有为乘客提供了更好、更优的服务,解决好百姓的出行问题,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也才有条件向各级各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所以,公交企业必须准确定位、科学管理、卯足做强做大的内劲,才能真正做到“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企业发展”。
总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而公交优先是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践行,因为公交优先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部门只有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积极作为,才能在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蓝图上绘就精彩篇章,推动大理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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