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第4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0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14年7月3日—7月8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登陆大理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理市规划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宫廷养生休闲度假区2号地块(大理王宫别院)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根据《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筑风格应符合大理白族民居传统风格样式,外装饰材料以地方建筑材料为主,进一步优化建筑群落布局,丰富建筑空间形态,适当增加集中绿地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丰富绿化景观层次;进一步做好与周边环境的相互衔接关系。
(二)根据《大理市高端酒店建设推进协调会议纪要》文件精神,酒店的体量、高度和建筑风格可根据功能需要,结合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确定,须尽快细化酒店建筑设计方案,召开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题论证后报市规委会审查。
(三)项目按专家评审意见及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旅游度假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报市规委办备案。
二、大理文庙恢复重建主体工程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所报项目为公益性重点项目,同意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按所报规划方案实施。
(二)项目建设须做好对场地内原有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
(三)项目按专家评审意见及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旅游度假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报市规委办备案。
三、董苑二期(不含20亩代征地)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项目用地处于《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中喜洲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规划》对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6.0米(以建筑物底层室外地坪最低点为起算面),所报项目应满足《保护规划》对建筑高度、色彩、风格、体量的要求,按传统白族民居风格设计施工,与喜洲古镇传统风貌相协调。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总平面布局,增强平面组合的导向性,并细化建筑细部的设计。
(三)应进一步明晰地下建筑的使用功能,地下商业须计容,并按规定配建停车位,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须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拟建建、构筑物地上、地下退让北侧万花溪距离须满足《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五)所报项目位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喜洲白族古建筑群”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须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明确建设控制要求。
(六)项目按专家评审意见及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旅游度假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报市规委办备案。
四、大理五洲国际商贸城三期住宅组团
审查内容: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拟定审查意见:
(一)拟建建、构筑物地上、地下退让用地界线距离须满足《大理州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拟建建、构筑物地上、地下退让西侧油库的安全距离须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三)项目需按相关规定配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和室外健身场地。
(四)项目消防通道与高层建筑之间间距须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并完善总图中的道路网布置。
(五)进一步优化所报项目方案建筑外立面,丰富城市天际轮廓线,夜景灯光同步实施。
(六)该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后,由创新工业园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报市规委办备案。
五、大理泛亚经贸大厦用地性质变更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须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用地性质按程序调整完善后,所报项目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规定配建社区管理用房、物管、健身场所、信报箱群、垃圾收集、公厕、燃气管线、停车位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三)待创新工业园区规划分局补充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的决策程序及意见后,报市规委办备案,由创新工业园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
六、大理海东新城金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片区控规须加强与《海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相互衔接。
(二)片区控规须处理好市政基础设施及交通设施与周边相邻地块的相互衔接关系,明确道路之间的交叉连接方式及道路(包括铁路)和地块之间的衔接关系、高程控制和设计引导原则。
(三)优化完善片区控规中的给排水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四)完善地块建筑退距、停车位、建筑高度、体量、地形整理强度等控制指标,根据山地特点从可操作性上细化规划控制要求。
(五)要求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上报审批实施。
七、大理嘉逸岭湾二期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要求进一步明确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性质、位置及规模,并作出相应的承诺。
(二)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造型、色彩和材质要更易于与外部地形和景观环境相融合。
(三)停车位配建须满足《大理州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同意所报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八、大理市二水厂师专水厂及中心水厂二期工程
审查内容:《大理市下关南北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拟定审查意见:
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意中心水厂按现状进行《控规》调整,取消《控规》中18米规划绿带;二水厂师专水厂在保护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同意对片区周边《控规》进行调整。用地性质由“供水用地、公园绿地”调整为“供水用地”,须按程序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
九、大理兰花苑花鸟市场会展中心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减小外围环形建筑的体量及层数,减少对周边现有建筑的影响。
(二)项目实施前须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对所报规划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再上报市规委审查。
十、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
审查内容:《控规》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
拟定审查意见:
为便于资源整合,同意所报项目《控规》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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