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提出的基层医疗单位低价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局积极应对,多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用上同质低价药。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5项重点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各项补偿机制,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但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低价药品配送不到位”一直是影响群众分享医改成果的重要因素。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市将“整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低价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作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集中力量解决的8个突出问题之一认真加以落实。
应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分析;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采购计划错误、退单、紧缺药品等问题,对配送企业开展持续性工作督促;收集整理药品采购、验收过程中的技巧性措施,及时向医疗机构传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退单、压单等情况的发生;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会议互动等方式,加强医疗机构的宣传培训工作,加深基层医疗机构对政策的理解程度。
针对长期配送不到位的药品和部分急救药品,市卫生局通过讨论、请示,在平台配送不到的情况下走应急渠道采购。综合各乡镇卫生院意见,与企业进行协调,商定配送细则,最终确定了东骏、太阳鸟药业2家配送企业对长期短缺药品提供配送服务,并签订《药品配送合作协议》,明确相关药品范围、采购方式、配送时限和结算方式等内容,通过此渠道采购的药品也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并纳入零差率销售补助的范围。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目前,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低价药配送不到位的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李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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