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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
星期四 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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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廊镇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2014 年 05 月 29 日 星期四 阅读:18

为进一步提升双廊古镇形象,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秩序,努力将双廊镇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双廊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开展双廊镇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组织措施调整

2014年6月10日开始,将现双廊镇文化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进入古镇车辆请按调整后方向通行,禁止逆向通行。

二、限行禁限措施

(一)限行路段:大理市双廊镇文化街。

(二)限行车型:载货汽车、机(电)动三轮车(含三轮汽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畜力车、大型客车(19座以上(含))。

(三)通行规定:因生产、生活需要,须进入双廊镇文化街通行的载货汽车、机(电)动三轮车(含三轮汽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应当提前到大理市公安局双廊交警中队办理限时通行证(免费办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及行人通行。

(四)持限时通行证进入双廊镇文化街通行的车辆,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超载、超速行驶。

(五)限时通行证办证地点:双廊交警中队部、双廊交警中队大建旁警务亭;咨询电话:0872-2461025。

三、启用非现场执法

2014年6月10日开始,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启用双廊交通科技信息化管控设备,用于对机动车逆行、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机动车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抓拍取证。

四、启动双廊古渔村机动车驶入总量调控措施

为充分考虑双廊古镇(大西路以西,大建旁以北,烟叶站以南范围内)古渔村机动车承载能力,避免交通拥堵及违法停车行为产生,结合上述范围内静态停车资源实际,自2014年6月10日起,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启用双廊古渔村机动车驶入总量调控系统。届时,双廊交警中队将通过文化街南北入口机动车驶入总量调控系统对进入文化街的机动车辆(货运车辆除外)实施核准通行的管理措施。如古镇机动车承载量饱和时,将禁止机动车辆驶入文化街;按周转空余承载量核准小型载客机动车辆驶入文化街。双廊交警中队将利用设置在文化街两端的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文化街机动车调控总量。

五、实施交通标志、标线更新完善

2014年6月10日前,双廊镇政府将对双廊镇文化街、环海路双廊镇南北1公里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实施更新完善工作。施工期间如给过往行人及车辆通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配合。

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2014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交警大队将在双廊镇辖区组织开展为期20日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通行、机动车违法停放、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整治期间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按上限给予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理市双廊镇人民政府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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