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州人大调研组深入我市,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近年来,我市把残疾人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政治权、康复权、教育权、劳动就业权等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残疾人的生存能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通过积极营造残疾人权益保障氛围,不断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助残意识,引导和教育广大残疾人知法、懂法,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抓好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居住条件保障,构建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建筑、宾馆酒店等建设中,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交通路口设置语音提示系统等,极大改善了残疾人出行条件,切实保障残疾人利益,扎实开展残疾人工作。
此次调研采取听、看、议的方式进行,州人大调研组在认真听取我市各相关情况汇报后,对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残联充分发挥职能,各部门各尽所能积极协作,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残疾人生活就业有所改善。同时,希望我市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及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良的社会服务,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勇代表市政府向调研组汇报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市残联、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罗绍亮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