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全面部署。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等制度作为基本内容,明确了社会救助的行为规范,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公民基本生活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此《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抓紧完善政策,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着力强化救急难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制度,统筹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在救急难方面的整体合力;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打牢社会救助工作基础;要着力加强工作保障,将更多资金用到民生领域特别是社会救助方面,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创新经办服务方式;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基层、改进服务,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州相继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工作。
我市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大理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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