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公告》公布了《大理市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苍山十八溪水资源保护利用有了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为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迈出了最有力的一步。
《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制定,共二十七条。《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及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的定义、保护管理范围及基本原则、各部门职责分工、取用水管理等制度及保障措施等。
《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十八溪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对水资源的取用、排污口的管理等进行明确,核定用水定额和确定基本水价,实行十八溪水资源有偿使用,杜绝无序取水和浪费用水,减少入湖水质污染,为苍山十八溪水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有效缓解工程性和水质性缺水日益加剧、水资源供需逐渐凸现的矛盾,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和供用水日趋突出的矛盾,最终实现苍山十八溪水亿方清水入湖的目标。
黑妮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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