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批准大理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据统计,从1984年到2013年,全国共设立19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我省此前已有昆明、曲靖、蒙自、杨林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理经济开发区是云南省人民政府1992年11月26日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大理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云南省人民政府2000年11月16日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管理开发。截至2013年,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区面积4.016平方公里,已入驻工业企业443家,工业总产值276.4亿元。升级后的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规划面积仍为5.93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可实现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动,进行跨区布局,有利于产业发展,能有力推动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与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的要求,致力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充分发挥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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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大理省级经济开发区经云南省政府批准成立,是大理州利用特定的地缘、区位及滇西资源优势,以特殊政策强化的外引内联的对外开放窗口,按功能规划为天井商贸片区、凤仪仓储区和上登工业区三部分。
2000年11月,云南省政府批准大理省级经济开发区同时为省级大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规划建设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加工和新材料生产等三个高新技术产业园。
2012年4月,为落实“工业向园区集聚、园区向山地布局”的战略部署,抢抓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和云南省加快滇西中心城市建设三大历史机遇,大理州委、州政府将大理省级经济开发区、大理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原大理创新工业园区“三区合一”,新组建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2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务院同意大理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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