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主题为“湿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大理全民健身中心广场启动。这是《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的第一次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
州委书记梁志敏,省林业厅副厅长万勇,州委副书记李雄,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罗进忠,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郑艺,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杜涛,州委常委、宾川县委书记岳黎松,州委常委、市委书记褚中志,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张剑萍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生态之基”,具有保持水土、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目前,云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已结束,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被纳入云南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
大理州目前拥有的自然湿地主要分布在长江、澜沧江、红河等国际、国内河流的上游或源头,湿地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湿地保护影响广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2012年10月1日在全省率先颁布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2013年全面完成了全州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并建立了湿地资源信息数据库。“十一五”以来,全州投入近3亿元,大力实施湿地公园恢复建设、湖滨带生态修复、退耕还湖还林、面山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等一大批项目,先后建成洱海、洱源西湖茈碧湖、剑川剑湖、鹤庆草海等一批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全州湿地面积达59187.2公顷,成为全省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州(市)之一。在大理州举行“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将辐射带动云南各地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
启动仪式上,发放了《幸福大理·美丽湿地》宣传册,干部群众参观了湿地保护及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展。
据了解,当天还设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剑川剑湖省级保护区、鹤庆草海州级自然保护区等3个分会场,约6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记者 董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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