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大理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收到一份从江西寄来的包裹,包裹中装有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服务人民”的锦旗。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12月19日,江西新余游客刘某某和妻子参团前往丽江旅游,途经鹤庆与丽江交界处的一个休息站时,被强迫购买了930元的“玛卡”,回到江西后刘某某向大理市旅游委写了一封投诉信。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在接案后,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刘某某取得联系,问明案件情况,一边安抚好投诉人的情绪,一边及时向州旅游执法支队汇报,建议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将案件移送鹤庆县旅游局,并约定由州、市旅游执法力量共同协助办案。最终,在州、市、县三家旅游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追回了投诉人的损失,并拔除了昆大丽黄金旅游线上这一根刚刚冒头的旅游“小毒刺”。
在这个案件中,州旅游执法支队充分发挥了领导指挥协调的作用,并深入工作实际,直接参战;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以护卫大理旅游声誉的高度责任感,不推不拒,认真履行了“首问负责制”;鹤庆旅游执法部门行动迅速。三地执法人员团结协作,有序组织,高效运转,成功地捍卫了大理的良好旅游形象。
游客刘某某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没想到在八天之内,就把该事解决了,而且药款如数返回,我们没有遭受到损失,也平息了我们愤怒的心情。感谢你们在2013年的年终时刻让我感受到了贵局为百姓办事的真诚,其实言语已经难以把我心中的感激之情表达殆尽。唯有祝贵局以及贵局所有员工在新的一年顺利,也祝你们阖家欢乐、幸福健康。” 杨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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