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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
星期二 第070期

大理时讯清碧溪 冬闲食趣 大理市人民政府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大理古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把的通告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八个不要”(上)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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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八个不要”(上)

2014 年 01 月 28 日 星期二 阅读:15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防火安全自然也就成了春节里重中之重的事情。春节期间,大家都会燃放烟花爆竹来喜庆新年,然而每年春节发生火灾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肆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春节期间合理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八个不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不要选在窗台、阳台、走廊、室内燃放,应当宣传室外空旷的场地去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在燃放过程中,乱窜的烟花引燃室内或者周围的易燃物引发火灾事故;购买烟花爆竹时不要为了图便宜在一些小商店、小作坊去购买,应当选择正规的,有销售许可证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同时,购买时看清楚出厂日期,不要购买过期的烟花爆竹,以免在燃放过程中发生危险;存放烟花爆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线附近,并且不要随处乱放以免造成鼠咬自行燃烧爆炸,应当存在干燥的环境下,并将烟花爆竹密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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