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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
星期二 第060期

大理时讯清碧溪 遗落在彝山深处的年味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大理市林业局 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林业局车队片区城区改建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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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林业局 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

2014 年 01 月 14 日 星期二 阅读:20

当前,我市大风天气多,气温较高,风干物燥,尤其在春节和元宵佳节期间,部分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的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苍山林区、鸡足山林区、飞播区、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绿化区、新造林区及洱海东岸山坡绿化区、旅游景点景区、林缘地带等森林防火区,人群密集场所、木质结构建筑物密集区等易引发火灾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以上规定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火警电话:119

大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2670058

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2125203

大理市林业局

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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