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围绕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各项实践探索,解放思想,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大理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执法机制,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洱海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在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大理市洱海流域保护局,同时在大理市组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在洱海流域沿湖11个乡镇各增设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洱海流域沿湖10个镇的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加挂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中心牌子。为进一步加强对洱海生态建设的综合治理,加强对洱海的保护以及对海西的保护利用,设立了大理市“保护洱海、保护海西”产业督导协调组办公室,督促协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保护洱海、保护利用海西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调查了解、协调解决在“两保护”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总结推广“两保护”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体制,在市检察院设立了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科,在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加挂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治安大队牌子,在市洱海流域及洱海沿湖11个乡镇派出所各增设副所长,同时加挂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牌子,在市法院增设环境保护审判庭。构建了完善的生态保护执法机制和司法机制,让环保执法硬起来,给环境违法者严厉制裁。 朱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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