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两年多来,大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规划。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2011年5月,我市正式启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关工委的帮助指导下,我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紧紧围绕试点工作的三项目标任务及全市创建平安和谐幸福大理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制度、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在开展试点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和管理,突出以制度管人管事,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制定了《大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大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大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老”和“合适成年人”管理制度》、《大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项目办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项目办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儿童保护、少年司法的先进理念、方法和外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维权、社会背景调查、司法分流、跟踪帮教等,使其回归学校和社会,并帮助其走上人生正道,挽救了触法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工作中,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关工委《关于继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精神,继续巩固试点工作运行两年多来取得的各项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密切配合,努力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记者 张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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